数据科学与智慧教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Data Science and Smart Educa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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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2019-08-17 15:13:17 来源: 作者:

财务管理制度

第1条 为规范实验室的经费使用,简化各项经费的成本核算,从而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增强实验室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实验室实行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第2条 实验室的公共经费支出包括运行费、设备费和科研费。实验室公共经费将主要用于实验室的设备维修和维护、网络费、开放项目经费、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房屋修缮、对外宣传等;实验室的正常性设备更新和实验室组织的重大科研攻关设备更新;论文奖励。

第3条 运行费的正常来源为海南省科技厅和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拨款;设备费的正常来源为实验室建设费用。

第4条 全室固定研究人员的绩效津贴可从所承担的项目经费中支出;研究生的津贴由各课题组承担负担。

第5条 重大的财务支出(如设备更新、软件升级、环境改造等)由实验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6条 预算内支出由实验室主任批准,预算外支出超过五仟元的经室主任批准,超过一万元的须经会议讨论批准。

第7条 凡进行与主题业务有关的理论、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费用,需由室主任审批后支出。

第8条 各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及时地核查经费使用情况,并按计划有序使用剩余经费。

第9条 实验室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统计实验室财务支出情况,及时提供各项数据。

第10条 本制度中未规定或与校财务有冲突的,按校财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