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科学与智慧教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Data Science and Smart Educa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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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制度
2019-08-17 15:12:22 来源: 作者:

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制度

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教学改革不断深入,促进教学、科研活动 的开展和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需要,创造良好科研氛围,加强学术交流,加强 对外开放与协作,全面提高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1.本实验室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以“全面开放、真诚 协作、热情服务”的原则,热忱欢迎校内外、海内外广大科研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任何进入实验室的课题,都必须向各研究室提交科研项目进室工作申请书,经实验室领导班子和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进室课题负责人与室主任签定进室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室开展工作。进室课题申请每年 3月份、9 月份集中两次受理。

3.凡申请来本室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所申报的课题或从事的研究内容,必须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实验室向来本室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提供科研服务、开放实验室设施。

4.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包括:

(1)联合、委托培养研究生;

(2)联合申请科研课题;

(3)申请参与、主持、开展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研究;

(4)联合完成开展科研课题的研究;

(5)联合引进国内外的科研投资;

(6)承担委托科研课题与技术开发;

(7)举办其它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各种形式的科学活动。

5.进室课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台面上工作,不得占用其他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通过各研究室管理人员提前与所涉及分室进行协商。

6.进室课题必须按进室申请书上所填写的进室研究人员、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来执行。如有变动应向各研究室提出申请。不得从事与申请课题无关的其它科 研、实验活动。

7.进室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积极支持已获准入室课题的导师所带博士、硕士研究生进室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直接受理研究生的入室申请。研究生进室协助导师进行 科研工作,须由已获准入室的导师推荐,经过严格培训合格之后,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方可入室。本科生一般不得单独在研究室从事科研活动。

8.进室课题必须按申请时间使用实验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经各研究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延长。课题结束后,应及时到实验室办公室办理有关离室手续。

9.在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论文、获得的成果等必须注明教育部“数据科学与智慧教育”重点实验室为第一资助单位并及时向实验室提交有关论文及成果的证明材料,实验室实行开放科研基金及论文、成果奖励制度,具体细则详见有关管理规定。

10.对于取得的成果,符合《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要求的,实验室将给予相应的奖励。